从杂志社大楼出来,方明华就兴冲冲跑到隔壁的作协,找到路遥告诉了他这个消息。
陆遥也很高兴,表示祝贺后说道:“小方,我那部小说《在困难的日子里》也被《当代》采用了!”
“哈?那不是我们俩都得请客?”
方明华笑道。
“那当然,规矩不能破坏。”
“那,陆大哥,你是大哥,你先请。”
“行,我现在就给平娃、中实他们打电话!”
于是,晚上方明华也没回家,几个人到“五一饭店”
又喝了一场。
至于方明华的请客,就放在下周周六。
当然不止方明华和陆遥,陈中时一口气在《秦省日报》上连续发表了几篇短篇小说《蚕儿》《土地——母亲》《冯二老汉》,贾平娃发表了散文集《月迹》.....
这些都要挨着请客。
哈哈,每周都有酒喝了!
晚上,方明华醉醺醺回到自己宿舍,简单洗漱了下倒头就睡。
明天还要去上函授课呢。
一大早方明华骑着自行车赶往西大,还带着自己的妹妹。
“小妹,你不去英语角了?”
方明华边骑边问。
“不去啦,我现在和李丽练习口语,她说我进步很快的!”
说着方明丽开始模拟情景对话起来。
ames,whatisyourfavoriteseason
詹姆斯,你最喜欢的季节是什么
James:Myfavoriteseasonisspring.
我最喜欢的是春天。
why
为什么?
James:Becauseit‘snotsocoldbutit‘snotsohotthatI‘msweatingonthetrain.Icangotothebeach.Icanrelaxwithmyfriendsoutside.It‘sverynice.
因为春天的天气不是很冷也不是很热,参加训练正合适。
我还能去海边玩儿,和我的朋友一起出去。
天气非常好。
方明华边蹬车认真听着。
发音是比以前准了许多。
只是这口音?
这让方明华想起穿越前看过的赵丽蓉演过的一个小品。
一口地道的伦敦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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