程天源是一个说话算数的男人。
昨晚兼职做到晚上十点半,回去匆匆洗澡睡下,一大早起床上班的时候,便提前跟供销社的老板请假。
老板起初不大肯,听他说午休过半个小时就回来,才勉强同意。
供销社搬来搬去的事情不少,程天源干活认真,从不懈怠,老板对他一向很满意。
如果是其他人,老板铁定是不肯的。
他中午下班后,便蹬着自行车往报社方向去了。
报社在县城的西面,离供销社大概二十分钟的脚程。
他对那边不怎么熟悉,之前问过县城的同事,了解附近的一些情况。
同事说,这边交通方便,又靠近新开发区,近几年建了不少新房子。
这边大多数的房子都偏贵,出租的房子也偏少,在这边要找房子住,肯定会很费劲。
程天源考虑薛凌在这边上班,怕她上下班麻烦,所以坚持要在这边找。
可惜,他绕了大半个小时,还没找到挂出租的房子。
他在报社附近绕来绕去,绕了一条大路和几条大巷子,除了几家破旧老房子外,一点儿收获也没有。
尽管已经入秋,不过秋老虎的太阳可一点儿也不逊,晒得他脸皮微微痛。
瞧见巷口有一棵大榕树,他将自行车推过去,坐在榕树下的石板上。
拿出铁水壶拧开,灌了好几口,干涸酸涩的喉咙才总算缓过来。
一大早上班,忙碌一个早上,中午又跑了大老远的路,肚子早就咕咕直叫。
他将早上买的冷馒头拿出来,啃了几口,又喝了水,,慢慢咀嚼着。
忽然,眼前出现一双熟悉的塑胶女款凉鞋1
他本能抬起头——看到薛凌额头汗水点点,发丝微乱,一双美丽眼睛正笑盈盈看着自己,雪白俏脸因为跑动的关系,微微红了。
他惊讶挑眉,将口中的馒头咽下。
“你怎么来了?”
薛凌喘着气,笑呵呵解释:“刚才在那边路口看到你,离得太远,喊了你没听到。
我是一路跑过来的。”
语罢,她累吁吁坐在他的身边。
程天源见她跑得累,连忙将馒头搁下,拧开水壶给她。
“喝两口,歇一歇。”
递出的动作停顿一下,他猛然往回缩,手往口袋里翻找过去,一边解释:“刚才我喝过。
我找出手绢给你擦擦。”
八十年代初,根本没纸巾这样的小巧东西,大家身边都带着一两条手绢,擦汗擦嘴用。
“不用了。”
薛凌丝毫不在意,手抢过他手中的水壶,大口喝了好几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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